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芜湖湾沚区水环境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湾沚区水环境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甲方以启动项目申报安徽省级EOD项目库审查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入库指导和服务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昭彪、程千萍、王柯
六、代理服(略):
收费标准:①如成(略),则代理费=成交价×1.2% ;②如代(略) 元支付。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略)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供应商业绩:1、嘉善县红旗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021年8月5日;2.港沟河治理工程(凉水河-风港减河,风港减河-市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019年8月8日。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略)(如有);
(3)被质(略)
(4)具体的质疑事(略)
(5)明确(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