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宗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砂石厂和砖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西藏-那曲-索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规定和《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藏环函〔2018〕210号)的相关要求,即:建设单位应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信息公开工作。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外,建设单位应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略)砂石厂和砖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砂石厂和砖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索县亚拉镇赞丹雪二居委(热娘雄)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8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略)法,公众提出或反(略)。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编制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反馈日期:(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