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 **市国土大厦及行政中心部分办公室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白梅乡岩前村岩庄组113-2号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略):
工程类 |
名称:**市国土大厦及行政中心部分办公室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原国土大厦八楼办公室门窗更换、天棚墙面翻新、天棚吊顶、空调安装、部分电路改造、卫生间改造以及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维修改造等项目,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详见清单。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职业证书信息:(略) 安全生产考核 B 证:(略)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略)
六、代理服(略):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略),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省级预(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略)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