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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报来《(略)关于申请审批政和县佛子山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外政〔2024〕20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政和县佛子山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政和县佛子山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略)-04-(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单位:(略)
四、项(略):
主要是分布式游客服务中心5处,用地面积5962.68平方米,建筑面积4455.6平方米;游客驿站1处,用地面积1722.3平方米,建筑面积1212.03平方米;智慧旅游导览展示中心1座,用地面积约25(略),建筑面积1610.5平方米;改造提升景区应急救援站3处、沿线旅游道路30公里,智慧停车场7个,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观景平台15座;改造分布式游览休憩中心10处;配套建设旅游公厕6座,建筑面积562.8平方米;景区标志标识系统、监控系统、安防消防、(略)
五、主要设计标准: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面粗糙度为B类,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给排水消防一级。
(略)万元。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资。项目建设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建设工期:(略)
八、其他事项:鉴于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前期有关工作已经行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分类评审的通知》(南发改审批函〔2022〕5号)规定,现同意免予组织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略)
政和县发(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