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卫生保洁及后勤人员购买第三方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15:2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地址:**省**市**县恒茂城市之光11栋2单元18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 ||
预算金额 | ¥160.0572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701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舒先生191****63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恒茂城市之光11栋2单元1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女士 173****7013 |
项目概况
****卫生保洁及后勤人员购买第三方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县恒茂城市之光11-2-18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卫生保洁及后勤人员购买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572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服务要求 |
**** | ****卫生保洁及后勤人员购买第三方服务 | 1 | 项 | ****572.15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其他评审因素):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所需服务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将对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竞磋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供应商如为残疾人利性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竞磋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必须在竞磋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根据《财政部 发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如涉及节能产品,将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5、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根据《财政部 发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将优先采购环保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县恒茂城市之光11-2-1801)
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地址:**省**市**县恒茂城市之光11栋2单元18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4年05月20日起至2024年05月24日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地址:**省**市**县恒茂城市之光11栋2单元1801室)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舒先生191****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恒茂城市之光11栋2单元1801室
联系方式:钱女士 173****7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女士
电 话: 173****7013